各学院:
为做好2011届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确保学历信息准确无误,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校期间变更过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学生,请通知其务必于2011年3月15日前,将《户籍证明》或《公民身份号码变更证明》原件交学生处教育管理科(联系人:李蓉,联系电话:2061016)。
二、请通知2011届毕业生尽快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入“学历图像校对系统”核对本人信息(姓名、专业、身份证号、电子图像等)并提交校对结果。如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姬广,联系电话:2061019)。
如因未按时提供证明或校对结果有误,而影响本人学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发放的,责任自负。
学 生 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