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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宁夏大学2010学年“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26  作者:;  浏览次数:

为支持宁夏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南航“十分”关爱基金会设立宁夏大学“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每年捐资人民币贰拾万元,连续五年资助宁夏大学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做好此项励学金的评定工作,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本科、预科学生,必须是经学校普查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思想进步,品德优良,能按时参加学校、学院安排的各项活动或公益劳动;

(二)学习刻苦,勤于钻研,并获得上一学年学校规定的所有学分;

(三)优先考虑有特殊困难的学生;

(四)生活节俭,无吸烟、喝酒、赌博、浪费等不良习惯;

(五)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三、评选程序

根据评定条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附相关贫困证明等),经班委会酝酿和全班民主评议,将评选的贫困学生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依据评定办法初审后在本院公示一周,报宁夏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将候选学生材料邮寄到南航“十分”关爱基金会审批。杜绝一切暗箱操作,如出现材料虚假或他人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即刻取消该项励学金。

四、资助金额

全日制本科学生每人资助人民币2000元、预科学生每人资助人民币1500元。

五、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六、评选时间

9月25日起各学院组织评选,9月30日以前将评选名单、评选材料由学院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中宁夏大学“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汇总表的电子版本发送至E_mail:tjl_y2005@nxu.edu.cn

七、上报材料:见附件二、附件三

附件:一、宁夏大学“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名额分配表

二、宁夏大学“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申请审批表

三、宁夏大学“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汇总表

学 生 处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217号 宁夏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