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 构 简 介


  目前下设3个科室及3个中心,共有员工24人。

  学工部   部 长       王宏伟

  学生处    处 长       王宏伟

  副处长             王志霄  刘伯川  王淑莲  夏雪花

  招生办公室主任         王志霄(兼)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郑燕玲

  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副主任  贺生斌
     
 

综合科

1. 负责处内及上级来文的签收、登记、呈批、传阅、归档工作;
2. 根据领导安排起草处内有关文件材料,负责学校年鉴所需材料及处内各级各类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3. 负责校内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的招聘、选留、签订合同、日常管理、学习培训、考核等工作;
4. 制定本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协助分管处领导检查、监督、评估各科室工作;
5. 协助处领导组织和协调各科室工作;
6. 负责处内政治学习及各类会议的筹备工作,计划安排会议程序,下达处内各类会议通知及传达学校有关会议通知,做好处内各类会议记录;
7. 负责本处印章、介绍信、证明信的使用管理工作,做好校内外来访人员的接待及来信来访材料的处理工作;
8. 负责处内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工作及各类经费的报销、岗位津贴的造册上报以及处内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及登记造册工作;
9. 负责学生处网站的制作、维护管理与更新工作,做好对外宣传报导工作;
10. 负责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籍档案的整理、保管、留存及转递工作。

教育管理科

1. 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开展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调查,编写《学生工作简报》;
3. 组织新生入学教育、“两种精神”教育及学生安全教育;
4. 负责学生各类补助的核发工作;
5. 负责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工作;
6. 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学年鉴定工作;
7. 负责学生各种评优及表彰工作;
8. 负责违纪学生处理工作;
9. 负责访学学生选拔及管理工作;
10. 负责《宁夏大学学生手册》修订工作。

招生办公室

1. 负责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编制招生宣传资料,建立健全招生宣传网络和组织机构;
2. 深入开展招生调研工作,为下年度的各项招生工作奠定基础;
3.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的招生计划并具体组织完成招生计划;
4. 负责新生录取的阅档、造册等项工作;
5. 负责新生信息的计算机录入工作,做好招生数据统计、汇总工作;
6. 负责新生的入学报到、注册等项工作;
7. 负责民族预科生的转正工作;
8. 负责体育、艺术类的相关专业考试工作;
9. 配合区招办,选派有关人员参加高考阅卷和高考巡视工作;
10. 负责处理招生工作中一些常规性工作。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1.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学校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2. 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与制度,指导各学院做好毕业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
3. 分析、研究、总结就业工作情况,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调查和研究,制定在校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计划;组织开设就业指导课,开展就业讲座、政策咨询、职业测评等就业指导活动;
4. 接待用人单位来访和毕业生及家长就业咨询,组织就业供需双选洽谈会,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拓展就业市场,跟踪、回访用人单位,收集就业信息;
5. 开发、维护、管理学校就业信息网,实现学校就业工作“信息化、网络化、专业化”;
6. 制作并发放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
7. 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电子注册、照片采集等毕业生具体事务的管理工作;
8. 负责学校就业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9. 负责毕业生的评优、表彰、毕业典礼、毕业生离校的相关事宜;
10. 编制、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汇总、统计各学院初次和年终就业率;
11. 调动教师、家长、学生积极参与就业工作,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和多方支持;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 根据学校经费划拨情况,提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
2. 建立和维护全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校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收集、分类,管理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3. 负责组织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资格审核及协助发放和相应的管理工作;
4. 负责社会各界在校设立的奖(助)学金和校内资助资金的管理工作;
5. 负责学生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审批及发放工作;
6. 负责全校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设置及日常管理工作;
7. 负责全校学生勤工助学月度工资的审核发放工作;
8. 负责全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各类报表的统计和填报工作,并按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9. 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助学活动。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中心

1. 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及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活动;
2. 指导各学院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开设心理健康与心理素质训练课;
3. 为学生举办心理健康知识专题讲座,提供适应、发展、学习、压力、人际交往、恋爱、择业等方面的个体面询、电话咨询和网络咨询;
4. 开展大学生活和学习适应、人际沟通和交往能力训练、自我素质提升等团体心理辅导;
5. 对学生进行心理普测,建立心理档案;
6. 为学生开展测定职业倾向,潜能开发及生涯规划等服务;
7.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做好学院心理辅导员和心理委员的培训指导工作;
8. 建立全校学生的心理预警机制,协助各学院处理相关问题,针对心理危机事件进行紧急干预;
9. 指导大学生心理协会和社团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