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下设科室4个,员工17人。

    学工部   部 长  刘 炜
    
    学生处    处 长  刘 炜
       
         副处长  张金星 侯文庆 王志霄 刘伯川

 
 
     
学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
 
 
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勤工助学办公室
 
 
1. 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 新生入学教育、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的教育及学生安全教育;
3. 学生工作队伍的建设、培训和管理工作;
4. 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调查分析,编写《学生工作通讯》;
5. 负责学生休学、复学、退学、转学、请假等管理工作;
6. 负责各类奖学金的评审;
7. 组织进行全校学生的学年鉴定及综合测评工作;
8. 评比表彰优秀学生个人和集体工作;
9. 处理违法违纪学生;
10. 完善制度制定、修改和组织实施。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招生政策,拟订学校招生改革方案和措施;
2. 负责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编制招生宣传资料,建立健全招生宣传网络和组织机构;
3. 开展招生调研工作;
4.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的招生计划并具体组织完成招生计划;
5. 负责新生录取的阅档、造册等项工作;
6. 负责新生的入学报到、注册等项工作;
7. 负责新生档案的换袋、编号等项工作;
8. 负责新生档案的计算机录入工作,做好招生数据统计工作;
9. 负责民族预科生的转正工作;
10. 负责体育、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工作;
11. 配合区招办,负责选派有关人员参加高考阅卷和高考巡视工作;
12. 负责处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13. 维护和管理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的电子网页。
 
1. 根据国家、自治区的就业方针政策的规定和学校意见,制定全校的大学生就业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2. 负责全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及时向区在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和建议就业方案;
3. 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收集、公布需求信息,组织就业供需见面会和双向选择活动,开展咨询、推荐等服务,协调学校和用人单位的大学生就业工作;
4. 负责学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登记;
5. 负责办理毕业生的离校手续;
6. 为毕业生建立生源信息联系卡;
7. 负责学生报到证的办理事宜;
8. 开展大学生就业政策的研究和宣传工作;
9. 负责制定实施全校毕业生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
10. 负责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研究工作;
11. 负责毕业生毕业典礼工作。
 
1. 负责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完善勤工助学体系;
2. 建立和管理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3. 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审核及协助发放和相应的管理工作;
4. 负责临时困难补助工作;
5. 负责全校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
6. 开辟和管理勤工助学岗位;
7. 负责社会各界在校设立的奖(助)学金和校内资助资金的管理工作;
8. 开展贫困学生的调查研究工作;
9. 做好大学生心理调查分析工作;
10. 管理学工部(学生处)印章,做好文书档案的接收、登记、传阅、立卷、保管工作;
11. 做好处内发文的登记、发放、保管、立卷工作;
12. 财务、人事及固定资产的管理、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13. 做好处务会议记录、文件起草和处内大事记录工作;
14. 对外联络及来人来访的接待工作;
15. 负责学生档案室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