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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7日 10:20   阅读数:

各单位:

根据《宁夏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原则

助管、助教岗位设置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定期考核、按劳付酬原则,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优先支持基础学科研究生。

二、岗位计划分配

聘任助管、助教的学(书)院、职能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岗位设置计划,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助管、助教指标,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根据年度“三助”经费、全校助管、助教岗位总体情况,分配指标。

各学(书)院、职能部门填写助管、助教岗位申请表(附件1),于913日(星期二)前交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607室,逾期不受理。

三、学生申请及聘任

)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助管岗位,需经导师同意,参加助管、助教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习及科研工作;

)每位全日制研究生可以同时申请多个岗位,只能应聘1个助管或助教岗位;

)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研工管理”目录,在“三助管理应用”下“岗位申请”中,查询各单位公布的助管、助教岗位需求,选择能胜任的岗位进行申请。申请提交之后,学生所在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各用工单位根据需求聘用学生。操作流程及申请方式详见《 宁夏大学研究生系统操作手册及FAQ

https://kdocs.cn/l/cuiaA6svIFj7》。

学生申请时间:914-917日,逾期不再受理。

)学生申请经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各聘任单位面试择优确定上岗人员完成岗位聘任操作。

四、基本要求

各学(书)院、职能部门根据《宁夏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所聘用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制定岗位聘用考核办法。

严格按照学生工作时间或工作量对学生进行考勤,如实填写考勤统计表,聘用单位不得出现虚报、假报、瞒报、克扣等违规行为,否则核实后将取消聘用单位的“助管”“助教”聘用资格,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助管、助教岗位申请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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