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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明德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6日 19:24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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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香港知名慈善家钟瀚德先生通过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和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在我校设立“明德奖”,旨在培养和造就一批志在基层教育系统从教的教师,促进中西部地区教育事业发展。2018年,明德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了新的明德工作要求,要求各合作学校当年明德获奖师范生毕业后到教育系统(中学、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师工作的比例不得低于50%,为了确保我校明德项目能够继续保留资格,持续发展,现将今年明德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宗旨

依据我校与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签订的《明德奖捐赠协议》和《宁夏大学“明德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进行评选,且毕业后有意愿从事教育工作的学生方可申请明德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明德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生(家庭经济困难或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同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评选名额和奖金金额

“明德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差额评选。2015、2016、2017级各推荐“明德奖学金72个名额,2014级根据各学院摸底的承诺从事教育工作的优秀学生都可申请,经学校根据成绩排名鳞选出72名候选学生。最后组织所有候选学生组织答辩后最终评选240个名额(各年级60名),每个名额奖励人民币2千元。“明德奖学金”各学院推荐学生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申请阶段(35日8日)。学生填写《明德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并于38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学院。

(二)学院初评推荐阶段(38日13日)。各学院对申请人的各项材料进行逐一核实和全面评议,提出初选名单。各学院于316日下午17时前将参评学生的申请材料送至“明德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贺兰山校区德勤楼607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评审与公示阶段(3163月26日)。“明德奖学金”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评审,评审结果经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确定最终候选人,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四)材料报送阶段(3月26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向明德基金管委会办公室提交候选人名单和申报材料。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明德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必须打印填写,不可对页面进行调整,均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评审表格如有填写不合格者,将取消评选资格,不予更换。

(二)学习成绩单一份(加盖公章),并附专业成绩排名表(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三)《宁夏大学2017-2018学年“明德奖学金”参评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

(四)2017-2018学年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五)《“明德奖学金”承诺书》一式两份(学院留存一份)。

(六)学院公示材料,公示文件需公布学校纪检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

同时将《宁夏大学2017-2018学年“明德奖学金”参评学生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宁夏大学学生资助管理QQ群。

六、相关要求

(一)相关学院务必重视,认真负责,充分认识明德奖学金评选工作重要性。

(二)层层落实,不遗漏每个工作环节,做好明德奖学金项目的宣传动员工作,,严格按照评选实施细则进行评选,把好学院审核推荐关。

(三)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结合学生就业工作实际,积极引导明德奖学金获奖学生毕业后从事教育工作。


                                      学生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