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学习清华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见附件1)的好做法,进一步增强我校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校拟聘任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以下简称“国奖学生”)为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寒假时间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聘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对象
全校在校的国奖学生(不限本学年度),每学院至少一名(因特殊原因也可鳞选国家励志奖学金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各学院要深入动员,组织有意向的同学填写《“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见附件2),经学院推荐后,12月25日前,将报名表交到德勤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07室。
二、工作方式及重点
以“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为主,鼓励其他受助学生积极参与,通过活动立项,组建学生资助宣传队伍开展各项资助宣传活动。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假,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宣传过程中,突出人文关怀,讲述老师和同学资助的感人事迹,让学生感受到来自身边的温暖。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假,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三、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选聘工作,将其作为“资助育人”的重要抓手,引导学生走“受助-自助-助人”的人生道路。学习清华大学开展的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国奖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倡议并引导他们参与到本次选聘活动中来;要因地制宜制定宣传计划,结合学生和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与社会实践、资助育人活动相结合,创新宣传形式,有重点的开展工作,使受聘学生常发声、发好声,真正成为资助政策的宣传者、励志典型的示范者。
2、作为资助政策宣传大使,要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自己宣传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学校将根据方案进行工作指导的同时,给予经费支持。
3、在资助政策宣传活动结束后,各资助宣传队伍需提交活动总结报告、调研报告、相关照片、新闻报道等材料。
附件:1、清华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倡议书
2、宁夏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