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回访项目结题答辩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回访项目工作安排,学生处将于本周三举行项目结题答辩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时间
11月22日14:00进行分组答辩。
二、答辩地点
贺兰山校区1教C段:
302(第一组)、304(第二组)
301(第一组准备室)、303(第二组准备室)
三、答辩对象
项目主持人进行汇报答辩。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指导教师须现场观摩。
(二)答辩分为课题汇报和答辩提问两个环节。
(三)答辩人着正装参加答辩会。在汇报环节,项目负责人通过图片、音视频等资料,重点汇报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实施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和在学院开展座谈会或报告会的情况。请项目负责人制作PPT,携带相关原始记录等支撑材料进行现场展示。
(四)汇报时间控制在8分钟。
(五)各项目组务必认真准备,本次答辩成绩将作为项目结题的重要依据,答辩不通过不予结题。
学生处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