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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回访项目结题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0日 19:20   阅读数:

关于开展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回访项目结题答辩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回访项目工作安排,学生处将于本周三举行项目结题答辩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时间

112214:00进行分组答辩。

二、答辩地点

贺兰山校区1C段:

302(第一组)、304(第二组)

301(第一组准备室)、303(第二组准备室)

三、答辩对象

项目主持人进行汇报答辩。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指导教师须现场观摩。

(二)答辩分为课题汇报和答辩提问两个环节。

(三)答辩人着正装参加答辩会。在汇报环节,项目负责人通过图片、音视频等资料,重点汇报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实施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和在学院开展座谈会或报告会的情况。请项目负责人制作PPT,携带相关原始记录等支撑材料进行现场展示。

(四)汇报时间控制在8分钟。

(五)各项目组务必认真准备,本次答辩成绩将作为项目结题的重要依据,答辩不通过不予结题。


学生处


                                    2017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