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赴台湾参加交流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与自治区统战部搭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赴台湾参加交流学习活动的项目安排,我校将遴选12名本科生赴台湾交流学习,学习期间往返交通费由学校承担,在台湾期间的食宿费由邀请方承担。
为了更好地组织此次活动,请各学院推荐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在读本科生一名,于10月14日前将学生申请表(见附件)、贫困证明(加盖县级民政局公章)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中心将组织推荐学生面试后确定最终参加活动学生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宁夏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