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明德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2年,香港知名慈善家钟瀚德先生通过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和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在我校设立“明德奖”。“明德奖”旨在奖励和支持在校德才兼优的师范专业学生和教师,激励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成为担负教育兴国重任的优秀人才,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国教师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素质,造福中国教育事业。
根据我校与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签订的《明德奖捐赠协议》和《宁夏大学“明德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5-2016学年“明德奖学金”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明德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生(家庭经济困难或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同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评选名额和奖金金额
“明德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差额评选。2012、2013、2014、2015级各级推荐“明德奖学金”72个名额,最终评选240个名额,每个名额奖励人民币2千元。“明德奖学金”各学院推荐学生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
三、评选条件
按照《宁夏大学“明德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执行(附件1)。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申请阶段(3月1日—4日)。学生填写《明德奖学金申请表》,并于3月3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所在学院。
2.学院初评推荐阶段(3月4日—10日)。各学院对申请人的各项材料进行逐一核实和全面评议,提出初选名单。各学院于3月10日下午17时前将参评学生的申请材料送至“明德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贺兰山校区行政楼607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评审与公示阶段(3月11—18日)。“明德奖学金”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评审,评审结果经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确定最终候选人,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4.材料报送阶段(3月21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向明德奖管委会办公室提交学候选人名单和申报材料。
五、材料要求
1.《明德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必须打印填写,不可对页面进行调整,均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
2.学习成绩单一份,并附专业成绩排名表(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3.《宁夏大学2015-2016学年“明德奖学金”参评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
4.相关奖项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学院公示情况的材料;
同时将《宁夏大学2015-2016学年“明德奖学金”参评学生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宁夏大学学生资助管理群空间。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明德奖学金”是我校学生奖中的重要奖项,对于促进我校师范学生的成长成才有着重要的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德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宣传,广泛动员。
2.严格评选。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通知和《宁夏大学“明德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做好申报、推荐等工作,严格评审程序和评审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
3.及时报送。请各学院务必于规定时间内报送推荐材料,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学生处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