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宁夏大学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根据教育部、自治区评选国家奖学金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与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告知学生并组织学生申请。
(二)各学院根据《宁夏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的候选人名单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对各学院评选结果进行评审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报教育厅审核。
三、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四、各学院需上报的国家奖学金材料有:
(一)国家奖学金评审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评审依据、名额分配与评选对象、评审程序及公示情况等。
(二)《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 审名单表》(见附件3),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学院各专业平均分成绩排名表,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四)国家奖学金公示文件及公示图片。
(五)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务必打印,签名用手写)。
(六)学生本人上一学年成绩单,不包含任选课、二学位课和创新课,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七)学生个人申请书,同时报送电子版。
(八)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注:国家奖学金上报材料的格式及数量请务必参照《宁夏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材料规范》填写)
五、上报时间
9月28日前各学院须将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zzzx@nxu.edu.com。
学 生 处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