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根据教育部、自治区评选国家奖学金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与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告知学生并组织学生申请。
(二)各学院根据《宁夏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办法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的候选人名单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对各学院评选结果进行评审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报教育厅审核通过。
三、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分配表(见附件1)
四、各学院需上报的国家奖学金材料有: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评选依据、评选程序、评选办法及公示情况等;
(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按附件二格式及填写说明填写(一式两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
(三)《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 选名单汇总表》,请按附件四格式填写,须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国家奖学金初选获奖学生的申请书;
(五)国家奖学金初选获奖学生的优秀事迹材料:(此材料要参加全国评选,请各学院组织获奖学生认真写作)
1. 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大学期间曾获得的重要奖项和重要荣誉。
2. 事迹正文:个人事迹材料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该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形象生动,能集中反映文章中心思想,有文内小标题者,文内小标题要求与标题相同。文章内容要求主题深刻集中、事迹典型感人、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事迹正文限2000字左右。
(以上1、2、3、4、5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同时报送,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务必打印,签名用手写,签名表须送原件。)
五、学生的申请书及2013-2014学年获奖证书复印。
六、2013-2014学年成绩单须统一加盖教务处印章。
七、评选时间
评选日期2014年9月28日至10月15日。 10月15日前各学院须将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所有材料除复印件外电子版发送至hwd@nxu.edu.cn)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 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