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积极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专业人才,奖励资助优秀及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云南大益爱心基金会在我校设立“大益奖学金”,用于鼓励大学生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帮助他人、关心社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大益奖学金协议》相关要求,为做好2013年大益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评选名额和奖励标准
(一)评选对象
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年级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或公益服务活动的学生。
(二)评选名额
2013年分配给我校的奖学金名额为50个。具体各学院名额分配(附件1)。
(三)奖励标准:一次性奖励每生2000元。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习刻苦;
2、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参与公益活动,且表现突出,
3、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4、申请学生在评奖学年内获得教学计划内所规定的应修学分,评奖学年内无补考、重修,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10%;
5.同等条件下,评奖年度内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精神文明方面获得校级及其以上表彰或取得突出成绩者,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6.同一学年内,获得一项助学金和一项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加大益奖学金的评选。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班级组织评选。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均可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步筛选,推荐出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报学院初审;
2、学院初审。各学院按照奖学金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的要求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获得奖学金的候选人名单并予以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被推荐的学生填写《宁夏大学“大益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汇总后由学院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各学院申请材料汇总后上报宁夏大学“大益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4、大益爱心基金会依据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最终获奖学生名单进行批复并发放奖金。
五、奖学金的报送
1.报送时间: 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5:00前
2. 报送材料:评选学生的申请书、《宁夏大学“大益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和《宁夏大学“大益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2)(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发送到:tjl_y2005@nxu.edu.cn)一并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获奖学生管理
按照捐助协议规定,“大益奖学金”获奖学生须到学校大益爱心茶室进行公益实践40小时。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