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0日 10:46 阅读数:
各学院学办:
根据资助方意愿,拟资助宁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女学生完成学业,要求大三以下,家庭经济困难,思想积极,要求上进,品行端正,无违纪。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程序,认真推荐一名学生,并于3月22日前将资料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