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配合做好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宁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统计受助学生家庭为“少生快富”工程扶贫户信息的通知》(宁教资字[2011]1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各学院要认真开展此项工作,统计上报的数字要真实可靠。
二 是否为“工程户”要以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发放的“少生快富”扶贫工程户荣誉证书为准。
三 统计范围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包括助学贷款)和社会资助的宁夏籍学生。
四 请各学院于11月15日将统计表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