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帮助他们缓解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11年秋季学期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资金的通知》(财教[2011]390号)的要求,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我校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发放标准
每人60元/月,补贴期限为5个月,一次性全部打入学生就餐卡中。
三、评选要求及程序
1、各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工作,切实将指标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根据分配名额(附件1)确定人员并进行公示。
3、各学院须认真做好2011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的评选工作,按照宁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汇总表(以Excel形式)(附件2)统计上报;
4、各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1日前将宁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汇总表由学院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tjl_y2005@nxu.edu.cn。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