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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宁夏大学2011年建行宁夏分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3日 17:15   阅读数:

各学院:

为支持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区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民族团结,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培养品学兼优的人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区分行特向宁夏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赠350万人民币,设立“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学金专项基金。为进一步做好宁夏大学2011年建行宁夏分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三年级以下(包含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具有高尚的道德素养;

3.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乐于实践,成绩优秀;

4.生活俭朴,追求上进,诚实守信;

5.热爱集体,热爱劳动,讲究卫生,积极参加院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6.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是学生本人来自国家级贫困县、且父母均为农村户口或父母有一方无劳动能力的;二是孤儿、单亲或低保家庭;三是月生活费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等)。

三、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根据评定条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班委会酝酿和全班民主评议,学院审查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宁夏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后,报宁夏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审批。杜绝一切暗箱操作,如出现材料虚假或他人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即刻取消该项奖学金。

五、资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资助人民币3000元。

六、评选时间

913日起各学院组织评选,922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包括:①学生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1000字左右);②《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三份);③学习成绩单(大二、大三学生附)和学生本人身份证、父母下岗证、低保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④《建行宁夏分行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学金信息汇总表》(附件3);⑤学院评审情况的报告。所有材料由学院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