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评选程序
(一)学生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的候选人名单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对各学院评选结果进行评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报教育厅审核。
三、各学院需上报的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
1.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评审依据、名额分配与评选对象、评审程序及公示情况等;
2.国家奖学金公示文件及公示图片;
3.《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2),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4.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优秀事迹材料;
5.《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
6.学院各专业平均分成绩排名表,加盖教务处公章;
7.学生本人2019—2020学年成绩单,不包含任选课、二学位课和创新课,加盖教务处公章;
8.入学以来,校级(含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评审依据、名额分配与评选对象、评审程序及公示情况等;
2.《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2),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3.学院各专业平均分成绩排名表,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4.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文件及公示图片;
5.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4);
6.学生本人2019—2020学年成绩单,不包含任选课、二学位课和创新课,加盖教务处公章;
7.2019—2020学年校级以上(含校级)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要严格按照《宁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和《宁夏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评选,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各学院于9月30日前将评审的相关材料纸质版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zx@nxu.edu.cn。
附件:
1.宁夏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19—2020学年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 生 处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