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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宁夏大学2020年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8日 10:54   阅读数:

各学院:

根据宁夏大学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现将我校2020年度部分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宁夏卓德优才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宁夏大学2019级在校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2019-2020学年综合成绩在班级前20%

(二)奖励标准:资助我校1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4000元。

(三)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学院评选并公示后,于109日前将学生个人申请书(包括个人学习情况、家庭经济情况、个人获奖情况)、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学生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经叔平教育基金”助学金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2019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西北、西南部贫困学生优先考虑)。

优先获准条件

1.烈士子女;

2.孤、残学生,且无固定经济来源;

3.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锐减,正常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学生;

4.来自老、少、边、穷、偏远农村,家庭收入难以支付正常学习费用的学生;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学习生活陷入危机的学生;

6.有危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无力支付正常的学习费用的学生;

7.来自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资助我校1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4000元。

(三)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学院评选并公示后,于109日前将推荐学生的《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经叔平教育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见附件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经叔平教育基金”受助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zx@nxu.edu.com

三、“中电环能”励志奖学金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在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习良好,思想品德端正,积极要求上进,且学习成绩在本专业(班级)前25%

(二)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3人,每人奖励3000元;二等奖学金:6人,每人奖励2000元;三等奖学金:9人,每人奖励1000元。

(三)名额分配:法学院2018级、2019级各1人;经济管理学院2017级、2018级各2人,20191人,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2017级、2018级、2019级各2人,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2017级、2019级各2人,20181人。

(四)学院评选并公示后,于109日前将推荐学生的个人申请书(家庭情况及大学学习规划)、“中电环能” 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5)(一式两份)、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zx@nxu.edu.com

四、社会爱心人士捐赠助学金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我校全日制本科2019级师范类专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习良好,思想品德端正,生源地为宁夏南部贫困地区。

(二)奖励标准:资助我校3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5000元。

(三)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学院评选并公示后,于109日前将推荐学生的《宁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生申请表》(见附件6)纸质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zx@nxu.edu.com

附件:1. 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2. 宁夏卓德优才奖学金申请表

      3.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经叔平教育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

      4.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经叔平教育基金”受助学生情况汇总表

      5. “中电环能” 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6. 宁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生处

                                                                                              20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