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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0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2日 15:39   阅读数:

各学院:

为帮助和奖励在内地高等院校就读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家境贫寒的大学本科生完成学业,成长为国家栋梁之才,2019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在宁夏大学设立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0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0]157号)的要求,现将我校评审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审工作

各学院对获得第七期奖学金的学生开展2020年度综合评审工作(已获奖学生名单见附件1),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再继续获得曾宪梓奖学金:
1. 学习态度不端正,上一学年挂科2科及以上;
2. 受到学校处分或存在违纪情况;
3. 休学、退学等情况;
4. 其他必须取消奖励资格的情况。
 
二、评审说明
1. 对于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学生或少数民族学生,要充分考虑其学习基础较为薄弱的现实情况,如有此类情况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2. 对学习成绩偶尔出现下滑的学生,如本人学习努力并在后期有所进步,学院也可酌情放宽条件。
3. 如已获奖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明显好转,且学生本人主动提出不再接受本项目资助者,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意后可替换符合条件学生;
4. 如有学生未通过本年度评审,新增补的学生候选人将在其他学院同年级学生中遴选。
三、报送材料
   1. 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附件2,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两份)和2019-2020学年成绩单(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教务处公章);
   2. 增补学生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一份,双面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另附该生2019-2020学年成绩单(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学院教学专用章);
   3. 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一份)。
   4. 第七期 “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0年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一份)
四、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1026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zzzx@nxu.edu.cn,所有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附件:
1.第七期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名单
2.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
3.增补学生申请表
4.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汇总表
5.第七期 “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0年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