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1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1]176号)的要求,现将我校评审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审工作
(一)请各学院依照《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管理办法》(见附件1)对获得第七期奖学金的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习状况进行核实,一经发现与其申报材料不符或发现其学习不努力、品行不好的情形,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做出相应的处置。对于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学生或少数民族学生,要充分考虑其学习基础较为薄弱的现实情况;对学习成绩偶尔出现下滑的学生,如本人比较努力并有所进步,也可酌情放宽条件。如出现因不符合条件需取消资格者,请同时提出增补学生的名单,新增补的学生候选人将在同年级学生中遴选。出现取消和增补名单的情形,需提交情况说明。
(二)报送材料
1. 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附件2)和2020-2021学年成绩单;
2. 增补学生申请表(附件3)和学生2020-2021学年成绩单;
3. 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一份);
4. 第七期 “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1年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
二、优秀学生标兵遴选工作
根据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将在本期奖励计划受助学生中遴选表现优异、事迹突出的优秀学生,授予“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我校推荐1名候选人。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创新意识,在科研、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2.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异,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勤俭诚信,在学习、生活中能起到良好的师范带动作用。
(二)报送材料
1.学生所在学院推荐信;
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资助计划优秀学生标兵”推荐表(见附件6);
3.学生自我总结(字数不少于1500字,附本人学习或生活照1张);
4.学生成绩单。
三、其他事项
以上材料请各学院于9月1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附件:1.第七期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名单
2.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
3.增补学生申请表
4.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汇总表
5.第七期 “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1年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
6.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资助计划优秀学生标兵”推荐表
学生处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