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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3日 09:57   阅读数: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根据《宁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宁夏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和《宁夏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2. 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我校全日制本科(含预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一档4500元、二档3000元。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的候选人名单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对各学院评选结果进行评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教育厅审核。

四、各学院需提交的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

1.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评审依据、名额分配与评选对象、评审程序及公示情况等;

2.2020-2021学年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2),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3.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优秀事迹材料;

4.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4);

5.学院2020—2021学年各专业平均分成绩排名表和学生本人2020—2021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6.入学以来,校级(含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评审依据、名额分配与评选对象、评审程序及公示情况等;

2.2020—2021学年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2),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3.学院2020—2021学年各专业平均分成绩排名表和学生本人2020—2021年成绩单,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5);

5.2020—2021学年校级以上(含校级)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国家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评审报告,内容包括:评审依据、名额分配与评选对象、评审程序及公示情况等;

2.宁夏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6);

3.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须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上报时间

923日前各学院将国家奖学金评审的相关材料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zx@nxu.edu.cn

附件:1. 各学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 2020-2021学年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 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

汇总表

4. 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 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6. 宁夏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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