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根据《宁夏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规定,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助学金的标准条件对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标准条件的受助学生给予免除获得国家助学金资格。
请各学院于3月15日前将免除受助资格的学生材料及重新申报的符合条件学生材料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请各学院将需要变更宁夏银行卡卡号的受助学生信息统一登记后,电子版发送至zzzx@nxu.edu.cn。
学 生 处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