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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30日 16:12   阅读数:

各学院,博雅书院: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遴选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候选人事》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遴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人数及标准

我校2021级在校本科生30人,每人每月60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连续资助三年。(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一)品学兼优、家境贫寒;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立志振兴中华,毕业后志愿服务祖国建设;

(三)学习刻苦,品学兼优,遵纪守法,勤俭诚信;

(四)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学校所在城市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审查申请人相关信息、材料,并将评选的候选人名单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于1012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推荐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我校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报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审核。

四、各学院需上报的材料

(一)学生本人亲笔书写的《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的申请信》。

(二)《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申请表》(见附件2)。

(三)学生本人2021—2022学年成绩单,加盖教学运行保障部公章。

(四)推荐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由学院出具,盖学生所在学院公章,原建档立卡、低保等提供相应复印件)。

(五)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2年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评选,把好学院审核推荐关。

(二)学院辅导员要根据学生在校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填写学生操行评语。

(三)各学院要做好获得奖学金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家庭经济状况与申报材料不符或发现学习不努力、品行不好的奖学金学生,学校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附件1.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名额分配表

附件2.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申请表

附件3.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2年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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