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5〕4号)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名额
(一)申报对象: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二)评选名额:2025年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分配给我校的宝钢教育奖名额为:宝钢优秀学生奖5名,其中包含可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选1名;宝钢优秀教师奖3名,其中包含可推荐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选1名。
各书院评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宝钢优秀学生奖候选人(本科生或研究生),各书院限报3人;各学部推荐符合条件的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近三年内已获得宝钢教育奖项者不再重复申报以上奖项)
二、评选条件
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条件:详见《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附件1),且本科生每学年均获得学校一等综合奖学金、研究生每学年均获得学校一等学业奖学金。本科生体质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体育学院出具体质测试成绩单)。
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条件:详见《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6月3日—6月14日,学生向所在书院申请,教师向所在学部申请,由书院、学部组织初评,逾期未申请者不予受理。
(二)各书院和学部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学部应于6月13日前将宝钢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师资管理办公室(德勤楼901室,联系人:乔老师,电话:2061069),着重审核并完善申报人员本科生教学工作量相关数据;宝钢优秀学生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贺兰山校区德勤楼601室,联系人:朱老师,电话:2061878),并将《2025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 351923059@qq.com。
(三)6月16日—6月30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申报材料并提交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四)7月上旬,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提交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候选人及特等奖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五)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完成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申报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各书院和学部要高度重视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认真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务必将此次评选活动通知到每一位师生。
(二)各单位和参评师生须认真阅读《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按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做到内容准确全面、突出重点、文字简练。“参加社会实践和承担社会工作情况”及“在读学历以来获奖情况”一栏要按照参加社会实践起止日期和获奖时间先后顺序填写。综合评价意见要抓住重点,突出特点,分管领导要在全面审核申报人所填内容的基础上,客观准确地填写综合评价意见。被推荐学生的《评审表》由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名并加盖书院公章。
(三)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人员须提交的材料及填写要求:1.《2025年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人员情况表》(附件3);2.业绩成果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按照表格填写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并形成材料目录);3.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推荐报告(学部)。填写表格时,工作简历、业绩成果等内容选取重要的填入,严格按照表格限定的数量填写,不得改变表格格式,字体均为小五,宋体。业绩成果均须为近五年、省部级及以上(校级、地市级无需填写),成果时间范围、排名等要求已在表格中注明。(《宝钢优秀教师奖评审表》待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候选人,再进行填报)
(四)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业绩成果佐证材料要求:教学类项目和科研项目须提供立项证明材料,已结项的须提供结项证明材料。填写的论文无需打印论文原文,外文论文须提供由权威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中文论文须提供中国知网等网站的检索页,检索不到的论文不予认可。教材或著作须提供封面、书号页等重要信息页。本人获奖、指导学生获奖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指导学生获奖的佐证材料须能显示申报人为指导教师。所填业绩成果均须提供佐证材料,无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无法佐证申报人关联性的均不予认可。
(五)上报候选人材料:《评审表》(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一份;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
(六)逾期不报、不按照《细则》规定的要求填报《评审表》及《评审表》手续不全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2.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3.2025年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人员情况表
4.2025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