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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助学贷款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1日 09:57   阅读数:

各学院:

为了推进我校资助育人工作,提高大学生诚信意识,有效降低生源地助学贷款违约率,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通过政策宣讲、现场解答、咨询服务等方式,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诚信伴我行

二、活动时间

20174月——5

三、活动内容

(一)资助政策大讲堂

结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通报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从校内外遴选资助工作方面的专家组建宣讲团集中备课,并深入到各学院开展诚信教育、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通报,并进行现场解答。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参加学院

承办学院

主讲教师

1

政法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政法学院

崔明堂

2

经济管理学院

经管学院

崔明堂

3

教育学院、人文学院

教育学院

崔明堂

4

美术学院、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

余 洁

5

农学院

农学院

余 洁

6

外国语学院、阿拉伯学院

外国语学院

余 洁

7

化学化工学院、资源环境学院

化工学院

潘 瑞

8

机械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机械学院

潘 瑞

9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土水学院

潘 瑞

10

数学统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数统学院

白雪梅

11

体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体育学院

白雪梅

12

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物电学院

白雪梅

13

葡萄酒学院

葡萄酒学院

王 兵

14

中卫校区

中卫校区

候睿

各学院负责组织所有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包含研究生)积极参加。

承办学院务必在429日前完成资助政策宣讲,并在确定时间和地点后第一时间与主讲老师联系,活动后及时进行活动总结和新闻发布,并将新闻文字及图片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

1、致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编撰毕业确认工作的温馨提示信息,通过学校、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各学院负责转发到每个毕业生。

2、毕业确认

各学院组织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17届毕业生于510日前完成网上毕业确认,逾期不进行网上确认的学生,将不得办理离校手续。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到每位毕业生完成上网确认,避免因信息错误造成信用、经济损失。

毕业确认程序: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切实做到每一项都准确无误,且无漏项),发起“贷款确认”申请,由资助中心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贷款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

3、就学信息变更

201781日之前,所有办理就学信息变更业务的学生必须先进行网上毕业确认。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中进一步攻读硕士研究生,以及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于学业变更的学生需要办理就学信息变更业务的,到学生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进行办理。其它学籍变更需要说明的学生持相关证明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是指由于借款学生录入错误,或因其休学、升学、留级、跳级、退学、开除学籍、出国、转学等原因需要对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或毕业年份进行修改的行为。就学信息变更将会影响借款人已签订《借款合同》的贴息截止日、宽限期、贷款期限等内容的变化。一般来说,就学信息变更还将引起还款计划的变更。目前,就学信息变更暂由借款人发起。)

4、续贷声明

所有在校学生续贷声明必须于610日前提交,否则视为放弃续贷,各学院负责通知到在校学生。继续贷款的学生必须在在线服务系统中增加“续贷声明”功能,续贷学生录入申请信息时,务必填写“续贷声明”后才能完成贷款申请。“续贷声明”内容包括在校学习情况、对贷款的认识和意愿等,学校进行审核后方能进行2017年度续贷工作。

(三)开展生源地开款“咨询服务月”活动

为更好的做好毕业学生的网上毕业确认和在校生的网上续贷工作,资助中心从即日起开通热线咨询电话2061878(内线6878),对一切贷款学生的疑问进行咨询解答。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通知到每个毕业生,积极按时间要求完成各项毕业确认工作。

2、承办生源地贷款毕业确认会的负责学院,按要求做好资助政策大讲堂的各项准备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