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助学贷款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31日 17:16   阅读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切实做好我校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绿色通道”工作

各学院在新生报到点开设“绿色通道”咨询点(展牌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摸清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宣传宁夏大学各类资助政策;重点做好缴纳学校各类费用后生活比较困难新生的帮扶工作,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对于确实无法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没有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做好统计摸底工作,掌握学生家庭情况,为下一步做好助学金评选做好准备。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对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本科生和研究生)由学院统一组织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于910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山西、河北、四川、黑龙江、福建等省份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贷款回执或合同确认函(电子版)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交至资助管理中心。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重要性,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地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和“绿色通道”办理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二)各学院要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日常生活和学习,特别是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要分类、有针对性开展关爱活动,确保他们入校后安心学习、健康生活。

(三)请各学院动员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通过校内勤工助学的方式解决生活费问题。

 

 

附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统计表

 

 

                 学生处

                 202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