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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额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8日 10:24   阅读数: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有关要求,国家开发银行从即日起对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进行了调整,2021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已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学生,可根据需要,在最新贷款限额内,申请提高贷款金额。具体操作流程查看附件。提额申请提交后,不可修改、不可撤销。

即日起至20211022日止,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申请提额,超过提额申请时间不可再提交提额申请。

如未在截止时间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提额申请,则视为放弃本年度申请提额。

附件:生源地助学贷款提额申请及操作流程 PDF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