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勤工助学工作,更好的发挥勤工助学工作的资助育人功能,现将本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本学期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的内容主要有:一是各相关单位申报勤工助学岗位;二是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和培训。
二、招聘对象
凡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以及预科学生均可申请从事勤工助学工作。
三、招聘条件
1、遵守校纪校规,道德品德良好;
2、学习成绩合格,身体健康;
3、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4、有岗位专长者优先;
5、学习成绩优秀者优先。
四、工作步骤
(一)申报勤工助学岗位
1、设岗原则
各设岗单位以面向学生、服务学生,提高学生综合能力为导向,以符合在校学生所能从事的工作为根本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主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三种类型的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岗位设置要以管理型和科研型为主、以劳务型为辅。
2、岗位申报
完成时间:9月12日至9月17日
各学院按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各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名额分配表》(附件1),依据勤工助学岗位设岗原则,填写《宁夏大学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2),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报学院的勤工助学岗位。
其他已经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的用人单位,统计本学期学生到岗情况,将统计名单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按照勤工助学岗位设岗原则,调整本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立,填写《宁夏大学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2),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申请表须由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勤工助学岗位必须经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批准,未经审批而私自设立的岗位,学校将不予认可。
(二)勤工助学岗位申请
完成时间:9月12日至9月18日
参加勤工助学工作招聘的学生,须登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填写《宁夏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表》(附件3),参加院级勤工岗位的学生将申请表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参加校级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将申请表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勤工助学岗位招聘
1、各学院勤工助学岗位招聘
完成时间:9月23日至9月25日
各学院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由学院自行完成,将聘用学生的《宁夏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表》(附件3),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2、学校勤工助学岗位招聘
完成时间:9月23日至9月25日
学校勤工助学岗位的招聘工作统一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开展。
(四)勤工助学岗位培训
完成时间:待定
学校组织勤工助学的学生参加统一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单位报到上岗。各相关单位根据学校勤工助学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与学生签署《宁夏大学勤工助学协议书》,开展勤工助学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老师 联系电话:2061878(内线687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A区主楼413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