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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宁夏大学2011年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4日 13:53   阅读数: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开展,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不断进取,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提高综合素质,为全校校内勤工助学学生中树立榜样,特从全校校内勤工助学学生中推选15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1年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在岗学生。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工作积极、认真;

   3、遵守校规校纪,团结同学,尊敬老师;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5、参加勤工助学工作不少于5个月。

三、评选名额

全校共评选15名勤工助学先进个人

四、评选程序

1、学生向所在工作单位递交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材料(内容包括勤工助学的原因、勤工助学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先进事迹以及个人前景的展望,字数在1500字左右)。

2、各勤工助学用人单位根据学生申报结合评选条件进行评议推荐12名;

3、被推荐学生填写《宁夏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并由勤工助学用人单位于521日前将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选小组进行评选、公示、表彰。

五、奖励与表彰

被评为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学生,由学生处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宁夏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审批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