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下设6个部门,共有正式在编教职工23人。
学生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秘书长 马正亮(兼任)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部长(处长) 马正亮(分管综合办公室,办公电话:0951-2061015)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副部长(副处长) 阿利·热合买提(分管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办公电话:0951-2062501)
郑轶(分管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电话:0951-2061021)
邱嘉凌(分管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办公电话:0951-2061195)
杨亚珺(分管就业指导中心,办公电话:0951-2061019)
综合办公室(兼学生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
办公地点:贺兰山校区德勤楼6楼605 办公电话:0951-2061017
1.负责处内及上级来文的签收、登记、呈批、传阅、归档工作;
2.制定处内精神文明创建及普法工作计划,考核评比工作,负责本处精神文明建设网络考核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
3.制定本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协助分管处领导检查、监督各科室内部安全工作;
4.根据领导安排起草处内有关文件材料,负责学校年鉴所需材料及处内各级各类数据的收集上报工作;
5.负责处内各类会议及政治学习的筹备工作,计划安排会议程序,传达处内各类会议及学校有关会议通知,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6.负责本处印章、介绍信、证明信的使用管理工作,做好校内外来访人员的接待及来信来访材料的处理工作;
7.负责处内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工作及有关经费的报销、岗位津贴的造册上报以及处内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及登记造册工作;
8.负责学生处网站的管理维护与更新工作,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贺兰山校区德勤楼6楼604 办公电话:0951-2061016
1.学生评优与奖励工作,包括综合奖学金、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区校级优秀毕业生、新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
2.学生的学年、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3.学生违纪的处理工作;
4.开学典礼、新生入学教育、学生手册考试等相关工作;
5.毕业典礼、毕业生与校领导座谈会等毕业季相关工作;
6.《宁夏大学学生手册》、《规矩与方圆》等制度的修订与完善;
7.节假日开学学生报到情况统计与重要时间节点安全零报告;
8.学生宿舍管理、校外住宿工作等;
9.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
10.学工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工作,包括PC端软件开发、应用APP开发、对接学校智慧校园建设等相关工作;
11.学工信息管理系统学籍异动、奖惩等学生核心数据的更新、维护等。
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心
办公地点:贺兰山校区德勤楼6楼608 办公电话:0951-2061337
1.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易班网和益思网共建落地工作,包括办公设备和经费管理、数据资料收集、网页维护、品牌运营、日常活动策划、日常网络宣传教育信息发布以及其他新媒体运营等;
2. 组织全校师生创作生产优秀网络文化产品,组织开展“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等网络文化建设活动,制作各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宣传品、短视频;
3. 全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培训的策划、组织及落实,组织协调各学院开展各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负责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团队建设及培训;定期组织网络思政工作推进会、育人讲堂、班长培训班等活动;
4. 组织开展具有我校特色的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品牌活动,协调各学院开展各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开展网络育人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开展高校师生网络思想行为、网络意识形态、舆情引导的研究与研判,组织开展全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研究工作;
5. 承担全区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有关工作,负责区内其他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与人员培训工作。
6.承担宁夏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有关工作,协助自治区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做好区内其他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培训的策划、组织及落实;
7.负责全校专(兼)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班主任)各级各类培训的策划、组织及落实;
8.负责全校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招聘计划的制定、补充协议的签订、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
就业指导中心
办公地点:贺兰山校区德勤楼6楼606 办公电话:0951-2061019
1.宣传执行国家、自治区就业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定;
2.根据国家、自治区就业政策和规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3.指导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加强毕业生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就业观和择业观;
4.指导学生提高就业能力及求职技巧。多渠道收集、整理、发布毕业生需求信息,指导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毕业生推介工作;
5.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努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6.负责举办校内毕业生“双选”洽谈会和用人单位专场招聘(宣讲)会;组织、指导全校毕业生参加各类人才市场招聘活动;
7.指导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核对毕业生信息;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审核与发放,以及毕业生就业登记和汇总;
8.负责编制、上报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做好毕业生报到证审核、发放、补办及改派等工作;
9.组织、选送就业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开展就业工作研究;
10.负责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档案,收集优秀毕业生事迹,撰写毕业生跟踪调查总结报告;
11.完成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12.负责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站以及微信平台等新媒体运行和管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贺兰山校区德勤楼6楼601 办公电话:0951-2061878
1.依照国家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
3.负责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的评定、审核及发放工作;
4.负责全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5.负责全校学生勤工助学的组织协调、岗位设置、业务培训、管理考核及报酬核定发放等工作;
6.负责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以及毕业生基层就业的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7.负责全国资助子系统和资助工作信息化工作;
8.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9.负责资助政策宣传和资助育人工作;
10.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
11.农林、师范学生“专业奖学金”、预科学生助学金的核发工作。
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
办公地点:贺兰山校区文荟楼三楼 办公电话:0951-2062689
1.开展针对全校学生的个体面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团体咨询等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
2.承担全校各级学生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程及心理素质提升选修课程等教学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学科建设,健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
3.开展每届新生的心理健康普测、心理档案建立及心理回访工作,做好危机排查工作;
4.建立与巩固校心理中心—院级心理辅导站—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四级网络工作模式,协助各学院针对心理危机事件进行紧急干预,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5.组织并指导各学院开展全校范围内丰富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6.举办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学工队伍心理育人技能,增强全校教师心理健康意识与心理品质;
7.指导“心成长服务社”等社团开展心理志愿服务;
8.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提升工作科学性与专业性;
9.做好本地区心理健康与咨询专业引领工作,积极为地方开展心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