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宁夏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经研究决定,我校08、09、10、11级本科生的测试工作将于2011年11月6日开始,具体测试安排顺序及时间见附表。任何同学不得旷测,特别是实习学生,请各院辅导员务必通知学生准时到达测试地点,凡因个人原因不参加本次测试者,将不予补测。
一、测试机构组成
组 长:戴兴安 王宏伟 刘旭东 李 浩
副组长:赵奋军 咸云龙 吴军 李志保
成 员:邹建世 夏 刚 万益民 谢 琴 缑芳霞 虎晓东 张志荣
汪 丹 秦 丽 代国锋 各院学办公主任 实习学生12名
二、测试方法
测试分室外测试和室内测试两部分(具体安排见附表);
室外测试:10月29日—11月20日,利用周六、周天进行测试;
室内测试:11月9日—12月18日,每天晚5:40—9:30及周六、周天进行测试
三、请各学院于10月31日—11月4日前上报2011级新生的数据。上报数据用Excel,式并一定安样表要求的格式填写(样表见附件)。
四、测试地点:宁夏大学B区田径场、国民体质测试中心(B区田径场西侧看台下)
五、测试项目: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身高/体重;肺活量;握力;立定跳远。
其中,08、09、10级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安排在周六,周日统一进行。11级由任课老师在体育课上测试并上报。身高/体重;肺活量;握力;立定跳远安排在国民体质测试中心统一测试。
六、成绩等级划分:
本标准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60分—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七、运动处方打印:
学生可现场打印运动处方或在测试期间利用空闲时间到宁夏大学国民体质测试中心打印。
八、测试注意事项:
(一)学生在参加测试时,必须持本人校园卡或学生证准时到达,否则将不予测试;若有代测者,一经查出,以考试作弊论处。
(二)参加测试的学生均应着运动服、运动鞋,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不要在空腹、饱腹状态下进行测试。
(三)测试时,学生必须遵守测试工作的相关规定,服从测试人员安排,不得佩带项链、手表等易造成伤害的物品,否则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伤害事故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曾患心肌病、近期发烧感冒等的同学,测试前应向测试教师说明,在测试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测试。
(五)因疾病或残疾免予执行《标准》的学生,应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病历,到体育学院办理免测手续,填写《免予执行<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奖学分评选,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满分,但不评定等级。
九、联系人:万益民(国民体质测试中心) 电话:13629583373
缑芳霞 电话:2061076 13619574976
附件1:宁夏大学2011—2012学年室外体质测试时间安排表
附件2:宁夏大学2011—2012学年室内体质测试时间安排表
附件3:2011级新生数据上报样表
教务处 学生处 体育学院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