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宁夏大学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提升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及大学生志愿者工作,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学院研究,成立机械工程学院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旨在组织动员广大党员、预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以志愿服务的方式,积极参与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充分发挥“金种子”的模范带头作用,为倡导文明出行、遵守交通规则奉献力量。
二、工作时间及地点
(一)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
时间:2012年10月20日起,每周周末。
地点:宁夏大学B区南门文萃路与怀远路交叉口。
三、组织领导
成立机械工程学院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领导小组:
组 长:钟子杰 朱学军
副组长:许义泉 苏宇静 陈军胜 杨术明
成 员:马 骏 张建鑫 靳永雄 李耀南 张季琴 志愿者服务队成员
四、工作内容:
1.负责协助执勤交警和协管员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进行管理;
2.协助维护路口及人行横道交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3.协助进行交通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法规等知识的宣传;
4.热情答复问事问路,提供能力范围内的便民服务。
五、志愿者的管理
1.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学院将给予表彰,并给予德育分奖励3分/次。
2.提供统一的志愿服务标识,包括:帽子、绶带、袖标等。
3.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发生过激行为导致事态恶化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取消志愿者、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资格。
4.迟到、早退、脱岗的志愿者,每次扣德育分5分/次,两次以上(含两次)取消志愿者、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资格。
5.志愿者的表现作为推荐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参考依据。
六、注意事项:
1.志愿者应当树立城市文明交通大局观念,从自身做起,以自身文明的交通行为在市民中倡导文明交通、共建交通文明。
2.在协助开展交通管理和安全宣传的过程中,应当注意自身安全。
3.遵循交通志愿劝导的操作程序和服从交警的统一指挥,遇有工作疑问时,向交警请求帮助。
4.志愿者上岗期间请勿擅自离开岗位和做与执勤无关的事,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误岗,执勤时不聚岗、溜岗、闲谈等。
5.遇有交通和治安案件及时报告执勤交警;如路口没有执勤交警,一旦有紧急情况,请速拨打“110” 电话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