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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宁夏大学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23  作者:;  浏览次数:

新学期开始,根据银川市甲流防控指挥部《学校寒假期间及春季开学甲流防控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学校和托幼机构晨午检信息直报系统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防控经验,为了继续科学有序地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经宁夏大学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新学期甲型H1N1流感防控规范,请各学院、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要密切关注学生有无出现流感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对有流感症状的学生,应及时劝送其就医,病愈后复课。如有确诊,要及时报信息至校医院。

二、要继续坚持落实“晨午检”制度、做好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并于每日11时、17时将晨检、午检记录表送至校本部B区医院。按照医疗卫生主管部门要求,晨午检登记表内容须包括:病假学生姓名、性别、年龄、班级、宿舍、缺勤日期、返校日期、病情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校医院上报银川市“学校和托幼机构晨午检信息直报系统”。

三、加强春季健康教育,增强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卫生整治工作,创造优良卫生环境。

四、本学期,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协调工作由校医院负责实施,各学院、各单位就防控工作要与校医院密切联系、紧密配合,确保信息畅通,防控有力。

五、目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有所缓解,但防控工作仍然不容忽视,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各项要求与规范,始终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努力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健康安全,为学校正常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学校和托幼机构晨午检信息直报系统的通知》(银防控指办发〔2010〕9号)

宁夏大学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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