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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宁夏大学首届校园心理剧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26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心理自助能力和心理健康水平,营造和谐健康的校园心理氛围,在第六届“5.25心理健康周”来临之际,我校将举办首届校园心理剧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关爱心灵,健康成长

二、活动对象:全校各个学院

三、参赛要求

(一)以学院为单位参赛,各参赛队伍的剧本若有重复,以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

(二)剧本要求原创,鼓励发挥各个专业的特色。

(三)内容围绕主题,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突出心理冲突及其解决,充分表现大学生的心理成长过程,健康生动,给人以启迪。

(四)形式新颖、活泼,可以是小品、话剧和音乐剧等。

(五)演出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

(六)演出所需的道具、服装自备。舞台有特殊要求,如灯光须在剧本后面特别注明。

四、活动安排:

(一)相关知识咨询:3月14日~3月27日

联系电话:2061650(内线:6650)

(二)各学院自行排练:3月28日~4月30日

(三)剧本审核上报:要求于5月10日前将学院名称、剧目内容简介、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至心理中心。

(四)比赛时间:5月18日、25日

比赛地点:音乐学院音乐厅

五、评分标准

(一)主题(20分):主题明确新颖,有教育、启示意义,适合学生表演。

(二)内容(20分):能充分表达主题,发生在校园,能体现学生的心理世界,健康生动。

(三)方法(20分):心理问题表现清晰,解决方法生动、实用、有效。

(四)表演(20分):形象逼真,配合默契,言行能很好地展现心理活动,道具使用恰到好处。5、台风(20分):态度认真,着装整洁,举止大方。

(五)剧本若为原创加5分

六、奖励设置:

(一)表演奖: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优秀奖若干名。

(二)最佳剧本创作奖、最佳舞台效果奖若干。

宁夏大学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中心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217号 宁夏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