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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0年度华藏奖学金、孝廉奖学金的通知(宁大学字[2011]9号)

发布日期:2011-04-21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宁夏大学华藏奖学金评奖条例》、《宁夏大学孝廉奖学金评奖条例》等文件精神,我校2010年度华藏奖学金、孝廉奖学金评选工作从2011年4月20日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生为全日制研究生及二年级以上本专科学生;教师为正式在编教师。

二、评选名额

华藏奖学金为10名,其中研究生2名(博士生1名),本科学生7名,高职学生1名;孝廉奖学金为13名,其中教师2名,研究生2名,本科学生9名。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三、评选条件

(一)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道德品质优良;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2009~2010学年平均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在75分以上。无满足此条件学生时,从2009-2010学年平均学习成绩专业排名第一的学生中评选;

3.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身心素质良好,体育成绩达标;

4.同等条件下,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表彰奖励或在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

(二)教师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从事推广中国传统文化工作,且成绩优良。

四、时间安排

(一)4月20~26日,师生自愿到所在学院申请,学院进行评选,并将结果在院内公示。

(二)4月27日,学院将候选名单和有关材料(学生2009~2010学年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三)4月28日,学生处审核汇总。

(四)5月5~6日,校华藏奖学金、孝廉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评选结果。

(五)向基金会上报评选结果。

五、要求

(一)上报材料须经学院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请各学院择优上报候选人,经审核不合格者,学院空缺名额不再补报。

附件:一、宁夏大学2010年度华藏奖学金、孝廉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二、宁夏大学2010年度华藏奖学金评审表

三、宁夏大学2010年度孝廉奖学金评审表

宁夏大学华藏奖学金、孝廉奖学金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217号 宁夏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