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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27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

2010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在即,请各学院根据《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规定》精神,于6月1日前将本院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人数、要求和考核办法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A区四楼401室,电话2061016)。

学 生 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217号 宁夏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