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发文件
发布日期:2011-05-27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
2010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在即,请各学院根据《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规定》精神,于6月1日前将本院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人数、要求和考核办法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A区四楼401室,电话2061016)。
学 生 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