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及预算说明的函》(教助中心[2011]7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1年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评审程序:
1、各学院负责告知学生并组织学生申请。
2、各学院须根据《宁夏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一)办法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的候选人名单公示,然后将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由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评审后公示,若无异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正式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教育厅审核。
三、各学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二)
四、各学院需上报的国家助学金材料有:
1、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受助学生人数、公示情况等。
2、国家助学金初审学生的申请审批表,请按附件三格式填写(一式一份);
3、《2011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统计表》,请按附件四格式填写,报送材料须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以上1、2、3的纸质材料和1、3的电子版材料同时报送。)
五、评选时间
评选日期自2011年10月10日至20日。10月21日前各学院须将国家助学金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tjl_y2005@nxu.edu.cn)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学校审核。
附件:
一、宁夏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
二、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三、宁夏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四、2011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统计表
学 生 处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