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宁夏大学华藏奖学金评奖条例》、《宁夏大学孝廉奖学金评奖条例》等文件精神,我校2011年度华藏奖学金、孝廉奖学金评选工作从2012年4月26日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生为全日制研究生及二年级以上本专科学生;教师为正式在编教师。
二、评选名额
华藏奖学金为11名,其中研究生2名(博士生1名),本科学生8名,高职学生1名;孝廉奖学金为13名,其中教师2名,研究生2名,本科学生9名。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三、评选条件
(一)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道德品质优良;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2010-2011学年平均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在75分以上。无满足此条件学生时,从2010-2011学年平均学习成绩专业排名第一的学生中评选;
3.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身心素质良好,体育成绩达标;
4.同等条件下,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表彰奖励或在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
(二)教师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从事推广中国传统文化工作,且成绩优良。
四、时间安排
(一)4月26日-5月7日,师生自愿到所在学院申请,学院进行评选,并将结果在院内公示。
(二)5月8日,学院将候选名单和有关材料(学生2010-2011学年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三)5月9日,学生处审核汇总。
(四)5月10-11日,校华藏奖学金、孝廉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评选结果。
(五)向基金会上报评选结果。
五、要求
(一)上报材料须经学院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请各学院择优上报候选人,经审核不合格者,学院空缺名额不再补报。
附件:一、宁夏大学2011年度华藏奖学金、孝廉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二、宁夏大学2011年度华藏奖学金评审表
三、宁夏大学2011年度孝廉奖学金评审表
宁夏大学华藏奖学金、孝廉奖学金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