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规定(修订稿)》,各学院根据本院发展规划已确定2011级学生接收专业、人数和接收要求,现予公布。请符合转专业条件且自愿要求转专业的学生,填写《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从学生处网站下载)一式二份,经所在学院同意后,到接收学院提出申请,各接收学院根据已确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于5月21日前将拟选名单、《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及学生成绩单报送学生处教育管理科,经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结果。
附件:宁夏大学2011级本科学生转专业计划表
联系人:李蓉 联系电话:2061016(内线6016)
学 生 处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