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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3届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0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是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切实作好此项工作,确保我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13届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地点:校国民体质测试中心(校本部B区田径场西看台一层)。

二、拍摄时间: 2012年6月18日~21日,各院的时间安排见附件,请各院按班指定一名负责人按时间安排表组织好学生集中前往拍摄,班级拍摄顺序表及班级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请于2012年6月13日前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三、要求:

(一)由于我校毕业生人数多,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任务重,时间安排较紧张,请各学院积极配合协助工作,由年级辅导员负责组织好学生按时参加拍摄,提醒学生自觉遵守拍摄纪律,维护拍摄秩序。学生按班、按学号排好队,依次进入拍摄室。

(二)在区外学习的学生,可在当地拍摄。请自行联系当地新华社分社,拍摄时在学校代码栏填写“10749”。

(三)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学校规定时间参加图像采集的毕业生,请于2013年3月15日—3月30日持学生证到新华社宁夏分社信息中心图像采集部拍摄(地址:银川市文化西街28号< 沙湖宾馆向西60米>,联系电话:2967052)。

四、拍摄注意事项

(一)根据新华社拍摄要求,请务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没有二代身份证将无法进行信息采集。

(二)因图像背景为蓝色,请学生注意着装颜色,最好穿带领衬衣,不要佩带首饰,拍照时应将双耳露出,以免影响拍摄效果。

(三)由于拍摄使用的是数码相机敏感度比较高,接打手机会影响相机的存储信息,请进入拍摄室时务必关闭手机。

五、收费:

收费标准仍按教育部、新华社两办 [2002]5号文件执行,图像信息采集收费为每生15元,请各学院提前统一收取,于6月13日前交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李 蓉 咨询电话:2061016

附件:图像信息采集日程安排表

宁夏大学学生处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217号 宁夏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