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银川市“关于调整银川市201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标准的通知(银人社发2012【345】号)的有关精神,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个人缴费调整为一档50元,二档200元,三档400元。未成年人和在校大学生可选择一档或三档缴费。其中,在校大学生按一档标准缴费后,享受二档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身体确有疾病,2014年度考虑住院治疗的学生,建议选择三档缴费,住院治疗时可享受最高医疗费报销标准。
待遇标准:在校大学生按一档缴费享受二档待遇,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在校大学生住院保障、普通门诊及门诊大病的保障水平。(详细情况见附件中转发的文件)
具体缴费事项通知如下:
在校大学生(含新生)一律按年度缴费,每年12月31日前为下一年度缴费截止日期,今年缴费工作不能延期。请各学院学办按年级或班级统计学生名单,名单统一格式请到银川市医疗保险中心邮箱:ycybjmk@163.com下载银川市大中专(技校)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花名册表格,网址:ybzx.yinchuan.gov.cn。表格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加盖公章后于缴费时交收费银行。名册中学生身份为普通生的按50元标准缴费,困难生(家底经济困难学生)按10元标准缴费。(名册后请注明宁夏大学退费帐号,户名:宁夏大学,帐号:114010188900011157,开户行:宁夏银行新市区支行;便于收费银行对有重复缴费情况的学生进行退费)
请各学院及时安排专人负责学生医保缴费工作,争取两周内完成缴费工作。各学院按学院收齐后,收费银行(黄河银行)将派人上门收费。具体问题请与学生处刘伯川副处长联系,联系电话:2061195。
学 生 处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