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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发文件

关于2014年度学生医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06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银川市医保中心和有关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今年在校大学生参加下一年度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底,超过缴费期限将不能参保或续保。现我校大部分学院已完成收费和缴费工作。为了保证我校学生参保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银川市医保中心委托收费银行黄河银行统一收费安排,该行将于12月9日(下周一)在我校学生处(具体地点:校本部A区主楼四楼学生处会议室)进行最后一次医保收费工作。请各学院负责学生医保收费工作的辅导员认真做好后续参保学生的收费工作,并按银行工作要求完成缴费工作。

另,为了充分保证在校学生参与社会医疗保障,享受国家医保优惠待遇(在校学生按一档缴费,享受二档医保待遇),经我校与银川市医保中心协商,现将《银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材料》(见附件)转发,请各院根据宣传材料中的内容向学生宣传国家医保政策,积极动员学生参保。

附件:银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材料

学 生 处

2013年12月5日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217号 宁夏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