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4年普通本专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组织2014级新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网上的信息和照片与本人和身份证件等进行认真核对(尤其是照片),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及时发现上报高考冒名顶替、高考移民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二、在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中,如有学生本人入校后修改身份证号者,需提供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和原身份证、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修改姓名或其他信息者,需提供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原身份证、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2014级新生必须在学信网上首先注册账号(学生本人姓名、证件号码项务必使用本人真实的姓名、身份证信息填写),注册成功后,完成本人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具体注册步骤为:“学信网”主页→“学籍学历信息查询与认证服务”栏→“学籍学历查询”栏→“新生学籍”栏→“学信档案”主页。按照“学信档案”主页的要求逐项完成学籍电子注册事宜。
四、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与每位学生大学学习、生活、助学贷款、毕业等事项息息相关,如果新生本人没有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将影响到本人能否顺利毕业。
五、各学院务必于11月12日前将2014级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书面总结(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需修改身份证号、姓名等信息的学生相关证明材料送至学生处招生工作办公室(A区主楼六楼606室,联系人:张建鑫,电话:2061897)。
六、本通知所涉2014级新生,不包括新华学院借读学生、留级学生、退伍学生及其他高校转入学生等本专科学生。
学 生 处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