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准确掌握在校学生和外籍师生校外租住情况,切实加强我校学生校外租住管理,保证师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组织专人负责,按照文件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学生在外租住统计工作;
二、各学院应对在校学生和外籍师生校外租住情况建档备案,其中应包括每位租住者的租房协议、校外租住安全保证书等,并宣传校外租住安全知识;
三、国内学生校外租住统计表格式见附件1,外籍教师及留学生校外租住统计见附件2。如不存在此类情况,则在表格内填写“无”,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
四、各学院务必于9月29日下午15:00前将统计表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德勤楼604室)夏刚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56971534@qq.com。
附件:1.在校学生校外租住情况统计表
2.外籍师生校外租住情况统计表
学 生 处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