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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宁夏大学“南京证券百万圆梦助学工程”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23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宁夏大学“南京证券百万圆梦助学工程”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宁夏大学“南京证券百万圆梦助学工程”助学金管理办法(见附件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正式注册的2009级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乐于实践;

2. 学习优秀,学习成绩在本班内保持在中上水平;

3. 情趣高雅,生活俭朴,追求上进,诚实守信;

4. 热爱集体,热爱劳动,讲究卫生,积极参加院校、系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5. 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是孤儿(父母双方去世)、单亲(父母一方去世)学生;二是学生本人来自国家级贫困县、且父母均为农村户口或父母有一方无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孤儿和单亲学生优先安排资助。

6. 没有享受其他助学金资助。

三、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二)

四、评选程序

根据评定条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班委会酝酿和全班民主评议,学院审查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学校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报宁夏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审批。

五、资助标准为连续资助三年,每人每年资助人民币2000元,三年每人共发放6000元。

六、评选时间

8月30日起各学院组织评选,9月2日前将拟受资助学生名单及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预审。学生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申请表(见附件三,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学习成绩单和学生本人身份证、贫困证明、父母下岗证或低保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所有材料均用A4纸制作,一式三份),助学金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四)以及助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由学院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一、宁夏大学“南京证券百万圆梦助学工程”助学金管理办法

二、宁夏大学“南京证券百万圆梦助学工程”助学金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三、宁夏大学“南京证券百万圆梦助学工程”助学金申请表

四、宁夏大学“南京证券百万圆梦助学工程”助学金信息汇总表

宁夏大学学生处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217号 宁夏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