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学校勤工助学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修订完成了《宁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宁夏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使办法能够更合理,更有效地指导工作的开展。现征求各学院工作意见,请各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于5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一、《宁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宁夏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学 生 处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