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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级新生“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04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做好我校2013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通过 “绿色通道”入学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确保201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3级新生“绿色通道”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我校2013级未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以及申请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9月7日—8日

地点:宁夏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

三、“绿色通道”办理流程

(一)已申请并被受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办理“绿色通道”流程。

已经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并凭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直接办理入校手续,并通过绿色通道工作点办理回执录入。

(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因特殊原因没有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申请办理“绿色通道”流程

1. 携带已加盖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前往各自学院进行初审。对于家庭经济确实特别困难、暂时无法缴齐学费的新生,学院应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认真、仔细的调查了解,负责对申请“绿色通道”新生的相关材料和有关情况进行审查、核实,指导学生本人填写《宁夏大学“绿色通道”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三份。

2. 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在《宁夏大学“绿色通道”审批表》上签字并加注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绿色通道工作点。

3.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学生的有关情况进行复核并报部门领导签注审批意见后,引导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4. 办理了“绿色通道”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措施予以资助。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宣讲学校的各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组织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绿色通道”工作,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各学院要深入了解未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审核新生“绿色通道”申请,指导新生办理“绿色通道”手续,确保他们顺利入学。

(三)各学院要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日常生活和学习,特别是来自洪涝灾害、地震灾害等比较严重地区的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要分类、有针对性开展关爱活动,确保他们入校后安心学习、正常生活。

附件:宁夏大学“绿色通道”申请表

学 生 处

2013年9月4日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217号 宁夏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