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体教艺司函[2013]13号)文件和自治区(宁教体卫办[2013]54号)文件的精神,经王燕昌副书记的批示,我校在校大学生的体质测试工作将于2013年9月14日开始(具体安排顺序及时间见附表)。其中,10级和11级统一测试;12级和13级学生由体育教师在体育课堂进行测试。今年体质测试时间短,测试项目由原来6项增加到11项,测试任务重,请各院辅导员务必通知并带领学生准时到达测试地点,凡因个人原因不参加本次测试者,将不予补测,任何同学不得旷测。特别是实习学生,在区内实习的学生必须参加测试,凡在外省实习的学生确实不能回来参加测试的学生,由学院统一办理请假手续上报学校研究。
为了使测试工作有序进行,特做如下安排:
一、测试机构组成:
组 长:王燕昌
副组长:何凤隽 王宏伟 刘旭东
成 员:各院副书记 徐芝芳、张炜、李志保、夏刚、万益民、缑芳霞、张志荣、代国锋等及各院学办主任、体育学院学生50名
二、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从2013年9月14日~10月20日,利用周六、周日进行,各院具体测试时间安排见附表;测试过程请大家随时关注体育学院体质测试网。
三、测试地点:
宁夏大学B区田径场、国民体质测试中心(B区田径场西侧看台下);
四、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立定跳远、50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五、数据上报:
请各学院于9月25日前上报2013级新生的数据。上报数据用Excel,一定按样表要求的格式填写(样表见附件),并直接将电子信息送至1159021382@qq.com邮箱。
六、成绩等级划分:
本标准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60分—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七、测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学生在参加测试时,必须持本人身份或学生证准时到达,否则将不予测试;若有替人代测者,一经查出,上报学校以考试作弊论处。
(二)参加测试的学生均应着运动服、运动鞋,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不要在空腹、饱腹状态下进行测试。
(三)测试时,学生必须遵守测试工作的相关规定,服从测试人员安排,不得佩带项链、手表等易造成伤害的物品,否则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伤害事故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曾患心肌病、近期发烧感冒等的同学,测试前应向测试教师说明,在测试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测试,并按“免测”执行,相关手续办理见“(五)”。
(五)因疾病或残疾免予执行《标准》的学生,应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病历,在体育学网站下载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由本院领导签字盖章并到体育学院办理免测手续。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奖学分评选,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满分,但不评定等级。
八、联系人:
万益民(国民体质测试中心) 电话:13629583373
缑芳霞 电话:2061076 13619574976
附件1:宁夏大学2013-2014学年各学院体质测试时间安排表
附件2:宁夏大学2013级新生数据上报样表
附件3:国家学生体质测试免测表
教务处 学生处 体育学院
二○一三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