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关于调整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政策的通知(宁人社发2014【103】号)”的有关精神,个人缴费调整为一档70元,二档220元,三档440元。未成年人和在校大学生可选择一档或三档缴费。其中,在校大学生按一档标准缴费后,享受二档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身体确有疾病,2014年度考虑住院治疗的学生,建议选择三档缴费,住院治疗时可享受最高医疗费报销标准。在校大学生参加医保后,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待遇标准:在校大学生按一档缴费享受二档待遇,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在校大学生住院保障、普通门诊及门诊大病的保障水平。(详细情况见附件一)
具体缴费事项通知如下:
在校大学身(含新生)一律按年度缴费,每年12月31日前为下一年度缴费截止日期,今年缴费工作延期到2015年1月底结束。请各学院学办按年级或班级统计学生名单,名单统一格式见附件二。表格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加盖公章后于缴费时交收费银行。名册中学生身份为普通生的按70元标准缴费,困难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20元标准缴费。
请各学院及时安排专人负责学生医保缴费工作,并下周三(12月31日)前,将统计填写好的缴费名单交学生处综合科(本部A区主楼六楼608,联系人:曹楠,联系电话:2061017),电子版请发学生处邮箱(xuegb@nxu.edu.cn)。
附件:1. 关于调整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政策的通知
2. 银川市大中专(技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花名册
3. 医保宣传材料
学 生 处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