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宁夏大学本专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规定,现将我校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7年4月18日—26日
二、名额分配
按照评选比例,2017年我校校级优秀毕业生115名。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见《宁夏大学本专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6年版《宁夏大学学生手册》)。
四、工作要求
(一)4月26日之前,各学院将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统计表(含电子版)、校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荣誉证书(校级以上奖励)复印件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简介、获奖情况(简介和获奖情况控制在200字以内)、先进事迹材料和一张个人生活照。先进事迹材料主要撰写学生在校期间成长经历,求学感悟和思考,体裁以散文或随笔为主,字数1500-2000字。
联 系 人:夏 刚
联系电话:0951—2061016
附件:1.宁夏大学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宁夏大学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统计表
3.宁夏大学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学 生 处
2017年4月18日